我在公司上班上了5年多,公司从来没有下达指令或者文件说有年休,最近我合同到期不想做了,咨询了劳动法,才知道有年假这回事!我打电话给公司人事,人事却说今年和去年的可以休,超过两年的过了追诉期就没有了!也不给予补偿!我想请问一下我应该怎么维护我个人的利益?
您好,如用人单位违法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赔偿应有的经济补偿金,年假及其它加班费等,涉及其他争议可以一并要求赔偿
2017-10-19 10:40: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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