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性采矿罪的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矿产资源的管理制度。矿产资源属于不可再生的资源,采取破坏性开采的办法,使矿产资源遭受毁灭,是对国家矿产资源管理制度的侵犯。
国家对矿产资源的管理活动主要包括:
(1)对全国有矿产资源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
(2)对采矿权主体进行资格审查,授予采矿权、颁发采矿许可证,依法保护正当的采矿权;
(3)对采矿单位或者个人进行全面的技术监督,保证采矿活动的科学性和计划性,防止破坏矿产资源。凡违反上述及其他有关矿产资源保护的法律制度以及管理活动,均视为对矿产资源管理制度的侵犯。
本罪的对象是矿产资源,是指在地质活动过程中形成的、蕴藏于地壳之中的、能为人们用于生产和生活的各种矿物质的总称。其中包括各种呈固态、液态或气态的金属、非金属矿产、燃料矿产和地下热能等。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单位亦可成为本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这种故意具体是指行为人明知其行为会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结果而仍然实施,最终导致亥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专业解答非法采矿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若有行为者罔顾矿产资源法律法规之约束,未获得采矿许可便擅自进行采矿活动,亦或是擅自闯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高度重要性的矿区及他方矿区范围内进行采矿作业,抑或是未经批准擅自开采国家明令实施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则其行为已构成非法采矿罪。
专业解答非法采矿罪侵犯我国矿产资源及所有权,触犯矿产资源保护法,主体包括直接责任人、决策者和执行者,以及个体采矿者,动机为谋取私利。未经批准,擅自开采国家保护区、规划区或特定矿种等行为构成违法。犯罪者将面临三年以下至七年的有期徒刑及罚金,严重情节加重刑罚。此解析旨在提升公众对非法采矿罪的认识,共同守护矿产资源和自然环境。
专业解答非法采矿罪的成立需满足以下条件:犯罪者须为完全刑事责任人,主观上恶意并图谋高额利润,侵害国家矿产资源和矿业生产管控机制及资源分配法律权力,且违反相关法规恶意采矿,导致资源严重受损。
专业解答本罪侵害了国家对矿产资源和矿业生产的管理制度及所有权,违反《矿产资源保护法》等法规,进行非法开采,造成不可逆损害。犯罪主体多为矿山企业领导、执行人员及非法开采组织者、从业者。主观上,实施者故意为谋取暴利而犯罪。
专业解答本罪侵害了国家对矿产资源和矿业生产的管理制度及所有权,违反《矿产资源保护法》等法规,进行非法开采,造成不可逆损害。犯罪主体多为矿山企业领导、执行人员及非法开采组织者、从业者。主观上,实施者故意为谋取暴利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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