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合同履行日期属于实质性变更。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八条的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五百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八条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四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专业解答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关于变更合同履行日期算实质性变更吗?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专业解答变更合同履行日期算实质性变更吗,答案是肯定的,有关合同的履行日期的条款事项属于合同中基本的条款事项,如果是对合同的履行日期进行变更的,此时就属于变更合同的实质性事项,此时需要双方当事人之间协商一致,具体的合同变更的规定可以参考下文。
专业解答变更合同履行日期算实质性变更,合同日期在合同签订之时是必须在合同中注明的,如果是一方当事人想要更改合同的日期,此时就属于对合同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并且合同内容的实质变更需要有双方当事人之间协商一致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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