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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了解一下民法典将遗失物认领期从6个月变更为

朱** 台湾-台南市 合同纠纷咨询 2022.10.26 09:51:44 330人阅读

我想了解一下民法典遗失物认领期从6个月变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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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将遗失物认领期从6个月变更为一年。
民法典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八条,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2022-10-26 09:52: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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