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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婚礼后给的彩礼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李* 安徽-宿州 彩礼咨询 2022.10.17 19:10:45 390人阅读

登记婚礼后给的彩礼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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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1.领证之后给的彩礼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彩礼属于赠予的财产,领证后在婚姻存续期间,属于夫妻共财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022-10-17 19:11:45 回复

彩礼本身含有赠与性质,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陪送的嫁妆属于父母对双方的赠与,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父母在陪送嫁妆时明确表示是赠与女儿一方。在结婚登记前给的嫁妆,一般会被认定为是女方父母对于女方个人的赠与,不算共同财产。《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彩礼属于赠与(当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不予退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退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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