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解答看懂中国的《民法典》的第535条你会发现,如果有个欠钱不还的人,他就是不肯动用他自己手上的债券或者跟这个债相关的一些权力,这可是严重影响到你的债务能不能收回。这时候你就可以去找法院帮忙了,让他们批准你用自己的名义来代替那个欠钱的人去跟别人要债,除非这个权力真的只属于那个人自己。但是记住你只能代替他去要那些你自己的债务,其他的就别想。而且你还要承担一些必要的费用,比如律师费什么的。
专业解答假如说欠钱的那个人死了以后,身边没人可以继承他的财产,也没人愿意接受他的礼物,那么这些财产就会变成国家的,用来做些对大家都好的事情。如果这个人活着的时候就是属于某个集体的,那他死后的财产就会回到那个集体去。也就是说,除非有别的法律规定或者这个人自己留下了遗嘱来决定怎么处理他的财产,否则的话,他的财产就得按照上面说的那样处理。
专业解答其实很简单,那个得到遗产的人应该用所有遗产的真实价格来偿还这个债主必须支付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别担心,有时候遗产可能不够还款,那么那些接受遗产的人就不用担负超过遗产价的那部分债务,除非他们想要自己出钱还那部分。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如果有人是自愿选择背锅更多的债务,那他们也不能反对。当然,要是有人放弃了遗产,那么他们也就免除了还债这档子事儿。
专业解答没问题的话,诉讼时效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算的。不过如果你到人家死了都不晓得他们何时离世的,那法院可能会因为你超过了时效期而不能帮你要回债款。但也不用太担心,如果你在人家死亡之日算起的三年内发起了诉讼请求,而且没有什么特殊的理由或者没去申请延长时效时间,那就没什么大问题,法院还是能帮你维护你的合法权益的。
专业解答不用担心,继承人完全可以选择不管超过遗产价值部分的那些债务,除非他们自己愿意掏腰包去还。当然,如果继承人选择不要那份遗产的话,那么他们也就不用去管那个欠债人的税款和债务要怎么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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