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房上写的是男方父亲的名字就属于男方父亲的个人财产,离婚女方无权分割,按揭房属于夫妻双方个人财产,离婚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017-10-09 10:24:55 回复专业解答在夫妻关系确立之前,若其中一方的父母出资购买了房产并且要求将房屋仅登记于他们子女的名字之下,那么这种情况下这处房产便被视为是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在夫妻婚姻破裂而需要进行离婚处理时,法律规定这类房产不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是仍然归属于夫妻中的个人所有。
专业解答在未缔结正式的婚姻关系之前,若欲购买房产,仍可将双方姓名载入房产证之中。然而,选择在房产证上署名哪一方,乃系由双方自愿商定,国家律法规矩并无强行干预权限。一旦双方确认在房产证上同时署名,该房屋即被视为双方共有的财产。倘若双方最终步入婚姻殿堂,那么此房产便成为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反之,若双方未能走到最后,亦应按照共有财产的方式予以处置。
专业解答在男方在婚前购买房产后,如果在婚后将女方的姓名添加入房产证之上,意味着丈夫和妻子对彼此之间的婚前财产作出了新的约定。在此种情况下,这栋房屋的所有权应被视为是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若不幸面临离婚的境地,女方有权享有该套房屋的产权,并应当获得该套房屋的部分所有权或与其价值相等的货币补偿。
专业解答针对购房事宜,可大致划分为以下几种状况:首先,若婚后由某位父母全额出资购买房屋并将其产权登记于己方子女名下。在此情形之下,仅能视作父母对自身子女的无偿赠予,相应房产理所当然地被归类为出资方子女的私人财物,而非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处理;其次,假设婚后某位父母出资购置房屋且将其产权登记于另一方子女名下。鉴于实际情况的考量,此类情况具有赠与夫妻双方的明确意向。
专业解答在购买房产时,全额付款既可以仅登记配偶一方的姓名,也可以由夫妻双方自主协商而定。不论是在婚后由夫妻双方以全额出资购置的房产,或是仅登记了配偶一方姓名的情况下,均应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若在婚后有任何一方以其个人财产进行全额购房,且仅登记了该方姓名的话,则该房产将自动归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范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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