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抵押物被卖了怎么办问题解答如下, 抵押物是指债务人(抵押人)为担保某项义务的履行而移转给债权人(抵押权人)的担保物。可以是有形财产,也可为登记无形财产如地上权、政府公债、人寿保险等。在一些国家分为动产抵押物和不动产抵押物。前者为可移动之物,包括流通票据和所有权凭证。后者如土地、建筑物。
一、已办理抵押物登记,《物权法》第191条
第一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物权法》第191条
第二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除外。
二、根据《担保法解释》第67条规定:抵押物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不得对抗受让人。
由此可知,抵押期间,抵押人如果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是不得转让抵押财产的,但前提是一定要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顺序相同的登记的优先分配,该抵押物已登记的;
(二)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五十四条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
(一)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按照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未登记的、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以下规定清偿,按照本条第
(一)项规定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拍卖。其他人按比例分配
您好,关于抵押担保物是否可以买卖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抵押物可以买卖吗
抵押人在抵押期间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经过抵押权人的同意,并且将转让所得的价款提前清偿债务。如果抵押权人不同意转让抵押财产,抵押人就不能转让,强制转让的行为原则上是无效的。在这里有一种情形是例外的,即受让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则抵押权消灭。
二、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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