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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签订了一个协议不知道有没有效?

ask****793 江苏-南京 合同效力咨询 2022.10.07 11:27:00 416人阅读

我们签订了一个协议不知道有没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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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265条

你好,具体是什么协议我们可以帮你看一下

2022-10-07 11:45: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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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52069985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6534条

什么协议

2022-10-07 15:54:27 回复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31235条

建议规范办理;通常有效的

2022-10-07 13:15: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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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51561933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263条

什么协议?

2022-10-07 11:45:50 回复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6162条

什么内容?

2022-10-08 08:50:52 回复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11840条

什么协议?内容

2022-10-07 11:56:19 回复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9209条

你看,要看具体协议内容,才可以判断

2022-10-07 11:55: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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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  身份证号:  女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相识后,自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之规定结成合法夫妻;在任何一方故世、再次离婚或其他情况下导致双方的婚姻关系终止前,双方希望就其因婚姻而对另一方的财产享有的权利或义务做出预先陈述:双方已经充分知晓且明了本协议内容,签署本协议未受任何胁迫和压力。本协议基于公平、自愿的原则,按照双方的意志对双方的婚前财产和婚后取得的财产进行处理;本协议的订立在于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财产纠纷。经双方充分考虑并协商,订立协议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原各自房产仍归各自所有。男女一方先去世,另一方主动放弃对去逝方享有的法定继承权。包括去世方有符合法律效力的遗嘱继承和遗嘱赠与,在世一方均主动放弃遗嘱继承和赠与。  二、男女双方子女作为相关利害关系人对第一款无疑议。态度是:作为子女,尊重老人的道义决策,不谋求对去逝的继父或继母的法定继承权利遗嘱继承权利和接受赠与权利。  三、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从实际情况出发,男方退休金收入用于夫妻日常生活及保健开支,女方退休金收入可赠与其子弟或自行支配。对此,男方女儿无异议。  四、男女一方去世后,另一方子女无权盘问在世一方的经济存储情况。  五、男女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子女仍应自觉赡养自己的大人。一方生病时,第一护理人是老伴,第二护是自己的亲生子女。对方子女无必须照护义务。男女一方大病需要经济支出时,第一出资方是得病者本人,第二出资方是病人亲生子女,第三是再婚老伴根据实际能力提供支持;另一方子女凭道义予以适当帮助,但不属赡养义务范畴。双方子女对自己的父母负养老送终义务,妥善处理后事。  六、男女一方去世后,其身故抚恤金等各项福利费由各自子女所得,另一方不得干涉。在世一方须在三十五日内回到自己子女身边,不再以任何理由留在对方家中。同时,在世一方子女须在此时间内接自己父母回家,不以任何理由推托。  七、男女双方、相关利害关系人即男女双方的子女在此明确本协议的目的是:男女双方各自婚前财产不因此次再婚,导致男方财产转归女方或女方子女,或者女方财产转归男方或男方子女。男女双方若一方去世,另一方不得干涉对方子女丧事办理,在世一方回到自己子女身边后,与另一方子女不再有法定关系。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及相关利害关系人即双方子女签字后生效,双方自觉履行。  男方:  男方子女:  女方:  女方子女:  甲方见证人:  身份证:  乙方见证人:  身份证:关于怎么订再婚协议怎么写请参考以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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