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枉法裁判罪与滥用职权罪的区别都是什么

邓** 山西-长治 职务类犯罪辩护咨询 2022.10.05 18:26:35 318人阅读

枉法裁判罪滥用职权罪的区别都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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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枉法裁判罪与滥用职权罪的区别是:滥用职权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中从事侦查、检察、审判工作的人员。滥用职权罪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徇私枉法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量刑不同,枉法裁判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滥用职权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22-10-05 18:28: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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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解答1、主体上的区别。滥用职权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罪的主体主要是司法工作人员中从事侦查、检察、审判工作的人员。2、客体上的区别。滥用职权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徇私枉法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3、客观方面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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