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新疆法律咨询 > 喀什法律咨询 > 喀什合同订立法律咨询 > 租赁合同必备内容是有什么

租赁合同必备内容是有什么

周** 新疆-喀什 合同订立咨询 2022.10.05 00:57:44 447人阅读

租赁合同必备内容是有什么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喀什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喀什合同事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1、订立租赁合同时必须写明的是:各当事人的姓名、住所等身份信息;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期限;租金的数额和支付的方式、时间、地点;以及租赁物的维修责任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2022-10-05 00:59:44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租赁合同包括哪些主要条款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213条规定,租赁合同包括以下条款:
1、租赁物的名称
租赁物即租赁合同的标的物,它是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核心。没有租赁物,租赁合同就无法付诸实施,它是租赁合同的必要条款。
2、租赁物的数量和质量
数量和质量是交付财物的合同中的必备条款,只有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租赁物的数量和质量,出租人才能准确地履行交付租赁物的义务,承租人才能准确接受租赁物并妥善保管租赁物。
3、租赁物的用途
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物的用途,对于双方当事人正常履行合同、合理确认双方的法律责任有着重要作用。合同中明确租赁物的用途,也可以使承租人按照承租物的性能正确合理地加以使用,避免使用不当而使承租物受到损失。
4、租赁期限
一般财产租赁合同都要明确租赁期限,因为它要决定租赁物价值的回收,租金数额的确定问题。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可视为不定期租赁。
5、租金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租金是财产承租人依约因使用出租人财产而应当向出租人支付的费用。租金的约定,是合同应具备的重要条款,倘若没有租金条款,那将与借用合同无异,背离了租赁合同的有偿的基本特征,因此,租金的规定,是租赁合同与其他合同的主要区别。但并不是说有租金规定就必然是财产租赁合同,有些合同当事人为了规避法律,达到自己非法的目的,采取名为租赁实为买卖或其他合同的约定,在法律上就不应认定。
租金支付期限是承租人交纳租金的时间界限,完全是合同双方当事人自由约定的结果,但该条款一经确定,就成为承租人的一种强制性义务,倘若承租人未按期限交纳租金,那么承租人就应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出租人还有权解除合同。但在承租人有正当理由没有按期交纳或者虽无正当理由,但已征得出租方同意变更交纳期限、交纳方式的,不在违约之列。
6、租赁物的维修
出租人是出租财产的所有人,一般情况下有义务保证承租人的使用,但合同约定由承租人进行维修、保养的也屡见不鲜,因此,租赁物的维修、保养应从合同中找出根据。通常情况下,出租人对合同标的物负有瑕疵担保责任,在因租赁物的使用性能不符约定要求时,出租人负责维修。属于平时日常的维修和保养,可由承租方负责,就是说,在承租期间,承租人有使租赁物处于完好状态及正常使用的义务,以保证租赁到期时依约将租赁物交还出租人。

1、各当事人的姓名、住所等身份信息;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期限;租金的数额和支付的方式、时间、地点;以及租赁物的维修责任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你好,目前撰写房屋租赁协议必须包括的内容是:
1、标的条款。应明确出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位置、类别、结构、面积等,必要时,应附图。
2、租金条款。应明确租金标准、支付方式和期限。
3、租期条款。通常应明确租赁始期和终期。
4、押金条款。出租人可要求承租人交付押金,双方可在合同中约定发生何种情况时出租人有权扣除或没收押金。
5、房屋使用、养护条款。应明确房屋用途和双方当事人的维修保养义务,如未约定则出租人负有维修义务。
6、物业费、供暖费的负担条款。应明确约定租赁期间的物业费、供暖费由哪方支付,如未约定则应由出租人负担。
7、装修条款。应明确出租人是否允许承担人对房屋进行装修或增加其他附属设施,以及租期届满后装修及附属设施如何处置。
8、违约责任条款。应明确规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责任的承担。
9、拆迁条款。应明确租赁房屋如约拆迁时,如何处理。
10、合同终止或解除条款。双方可在合同中约定何种情况下合同可提前终止解除,例如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超过1个月时,出租人可解除合同等。
1
1、争议解决条款。约定解决争议是采用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同意采用仲裁的形式解决纠纷,应写明仲裁机构的准确全称。
1
2、财产设备清单。租赁房屋内提供家具、设备的,双方应在合同中列明家具、设备的名称及状态。
1
3、房屋内水、电、气表底数。合同约定由承租人支付房屋租赁期间水、电、气费用的,应在合同中写明水、电、气表底数,以便明确承租人承租期间应承担的费用数额。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二手房购房合同范本
16066人阅读

购买二手房没如果有购房合同,会出现不必要的财产纠纷,所以小编建议大家在二手房签约之前,一定要先了解一下,二手房合同签署需要注意些什么问题呢,合同应该怎么写,遇到违约、合同丢失等情况应该怎么办呢,下面就让律图的小编带大家来了解一下吧!

借钱合同
16313人阅读

我们都知道,为了避免纠纷,在借钱的时候都要签订相应的借钱合同。那么借款合同应该怎么写呢?合同约定的时间到期不还钱该怎么处理?以及借钱合同中没有写还款日期怎么办?下面就来为大家进行详细的介绍,给大家了解。

保险条款
8606人阅读

保险合同条款不同于一般的合同条款,法律中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是如何规定的呢,那么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有哪些,保险合同共用条款内容有哪些呢,保险条款具体是如何规定的呢,以及汽车车辆保险条款分为哪几种?希望这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买卖合同司法解释
92295人阅读

今天小编为您介绍买卖合同司法解释有关法律知识,包括买卖合同司法解释一规定有哪些,买卖合同司法解释二规定有哪些,以及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等内容,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居间合同法律规定
12188人阅读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媒介服务让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那么究竟什么是居间合同?居间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居间协议合同范本怎么写?最新的居间服务合同是什么?以及居间合同司法解释是什么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合同事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