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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的归属原则

董** 山西-临汾 著作权咨询 2022.09.30 12:15:14 449人阅读

著作权的归属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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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著作权归属的一般原则是著作权属于作者,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除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外(如电影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特定种类的职务作品著作权由单位享有),著作权属于作者。由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法人作品的作者,因此,法人作品著作权属于创作该作品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作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著作权的权利人,但有相反证明的除外。由他人执笔,本人审阅定稿并以本人名义发表的报告、讲话等作品,著作权归报告人或者讲话人所有。著作权人可以支付执笔人适当的报酬。
2.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2022-09-30 12:17: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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