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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抚养权在离婚之后应该如何解决,有哪些解决办法

柳** 吉林-白山 子女抚养咨询 2017.10.01 12:50:43 15人阅读

公司有人最近想要跟对象离婚,想请问孩子抚养权在离婚之后应该如何解决,有哪些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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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权问题可以首先选择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法院起诉。
一【协商解决的方式】
本着有利于子女权益的原则,把孩子交给其中条件较好的一方。这是明智的选择。虽然很多人离婚后都抢着想要孩子女的抚养权。这一点可以理解。但还是要理智做出选择,以保障子女权益为重。毕竟,孩子的未来更重要。
为了确保相关权利的执行,双方签订《子女抚养权协议书》。其中明确子女归谁抚养,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如何支付抚养费、如何探望孩子等基本事项。
二【向法院起诉解决】
如协商不成,主张权益的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归属。法院会本着未成年子女权益的原则酌情作出判决。
三【最高院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的《意见》规定的抚养权归属条件】
第一条: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第二条: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第三条: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第四条: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第五条: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孩子抚养权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2017-10-01 12:51: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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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议处理:
(1)、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
(2)、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随哪方生活。
(3)、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一般法院会尊重其协议,但是双方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
(4)、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该尊重双方协议。
2、子女不足两周岁:
(1)、如果离婚家庭有不足两周岁的子女,那么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可能尚处于哺乳期,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但如果母方有特殊原因,实际上不能或不愿抚养子女的可以随父方生活。特殊原因主要是指: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
3、子女在两周岁以上:
(1)、离婚家庭的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且双方同争子女抚养权的,法院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
(2)、子女随父母中其中一方时间较长,对这一方较有感情,则孩子应随这一方生活;子女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中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或与之感情较深,也可以作为决定子女随父方还是母方生活的理由。法院在调节或判决的时候会考虑到这个因素,如果子女与祖父母关系较密切,那么一般判决随父方生活,相反,则随母方生活。当然这是在双方其他条件均等的情况下。
(3)、如果某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吸毒、偷窃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那么子女自然不适于与之一起生活。 另外还要考虑父母双方哪方更需要孩子。
4、子女在十周岁以上:
(1)、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
(2)、但是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

1、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2、如果子女有正当理由需要增加抚养费的,对方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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