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四川法律咨询 > 甘孜法律咨询 > 甘孜名誉毁谤法律咨询 > 撒布谣言被抓,问行政机关能否成为侵犯名誉权的被告有何规定

撒布谣言被抓,问行政机关能否成为侵犯名誉权的被告有何规定

徐** 四川-甘孜 名誉毁谤咨询 2022.09.17 19:53:14 351人阅读

撒布谣言被抓,问行政机关能否成为侵犯名誉权的被告有何规定

其他人都在看:
甘孜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甘孜损害赔偿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公民的荣誉,是指一个公民的品德、才干、信誉等在社会生活中获得的评价。它直接关系到公民的社会影响和人格尊严。法人的名誉是指社会对某法人在民事活动中的信用、对其生产或销售的商品的质量、服务态度等方面的社会综合评价,它表示法人的社会声誉,对其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有重大影响。
2、对侵犯公民、法人的名誉权、荣誉权的行为作了一般规定:“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3、而《国家赔偿法》则是国家机关作为违法主体侵犯名誉权、荣誉权时的特殊规定,在《国家赔偿法》上,公民不得对名誉权、荣誉权的损害单独请求金钱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0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对依法确认有本法第3条1、2项,第15条1、2、3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并造成受害人名誉权、荣誉权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根据这一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对依法确认有违法拘留或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并造成受害人名誉权、荣誉权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2022-09-17 19:55:14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损害赔偿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