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聚众斗殴罪是否既遂,关键是看行为人是否实施了“斗殴”行为,如果双方均持具有很强杀伤力的凶器聚集在打斗现场,双方只是对峙一阵后,因种种原因而解散,则不能认定为聚众斗殴犯罪既遂;如果甲方实施了持砍刀追打乙方的积极行为,其显然已经超越了“聚众”的限度,而是开始实施“斗殴”行为了,则应成立聚众斗殴罪既遂。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专业解答针对聚众斗殴罪未遂问题的判断,主要具备以下几个要素:第一,行为人须有为组织、策划、指挥以及直接参与聚众斗殴行为的主观意愿;第二,行为人具备进行斗殴行为的明显意图,然而却因为受意志之外因素影响而未能顺利完成该行为,例如遭遇制止、对手未能及时到场、或是由于个人实力不济等等;第三,在整个事件中并未对社会公共利益产生重大影响,也没有导致严重的损害结果产生。
专业解答聚众斗殴罪不存在未遂现象的根本原因是什么关于在理论和实践领域中,聚众斗殴罪是否存在未遂形态的问题,存在着广泛的争议。通常来说,聚众斗殴罪并不具有未遂形态,因为一旦双方真正开始斗殴,便意味着犯罪行为已然完成。因此,一旦双方已经开始实施斗殴行为,那么犯罪即被视为既遂,而在斗殴之前的所有行动都属于预备行为。这包括了参与者将其召集到斗殴地点,直到双方摆开阵势准备斗殴等等。
专业解答在特定的犯罪情境下,聚众斗殴罪亦存有未遂形态。已提前进入实际犯罪阶段,然而因犯罪分子自身意志之外的因素导致未能实现其犯罪目的的,即构成犯罪未遂。然而,我们必须认识到,并非所有的聚众斗殴犯罪都会经历完整且典型的过程,在实践中,部分步骤可能并未被行为人付诸实践。对于此类情况,应当依据具体案情进行准确判断和认定。
专业解答聚众斗殴罪未遂判定的相关标准如何明确界定针对聚众斗殴罪的未遂行为,我们应当以聚众斗殴罪的既遂行为为参照,依法给予其相较于既遂行为更为宽大的量刑标准。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当犯罪行为已经开始实施,然而因为犯罪分子自身以外的原因未能成功完成的情况,被认定为犯罪未遂。关于此类未遂行为,我们可以按照既遂行为的标准,依法减轻或从轻进行判罚。
专业解答关于聚众斗殴行为,并不存在所谓的未遂形态。当两方当事人实际展开打斗时,便意味着犯罪已经达成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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