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聚众斗殴罪不存在未遂的原因是什么
聚众斗殴罪为何不存在未遂的情况
关于在理论和实践操作中的聚众斗殴罪是否存在未遂状态这一议题,目前仍存在较大分歧。从一般的法律理解来看,聚众斗殴罪往往并不认可未遂形态的存在,一旦双方当事人实际展开了斗殴行为,那么犯罪便被视为已经完成并构成既遂。因此,只要双方已经开始着手进行斗殴活动,那么犯罪就被认定为既遂,而在此之前的所有行为都被视为预备行为。例如,参与斗殴的人员需要召集到斗殴现场,直到双方形成对峙局面,做好斗殴准备为止。
然而,犯罪人因为受到意志之外的因素影响导致斗殴未能成功实施的情况,只会出现在预备阶段,所以本罪并不存在未遂形态。因此,当聚众斗殴事件还处于预备阶段时,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其进行定罪量刑,但是可以考虑减轻处罚。
《刑法》第二十二条
【犯罪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聚众斗殴罪的量刑标准有哪些
聚众斗殴犯罪的量刑准则如下:
对于主要嫌疑人以及其他积极参与者,通常将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同时,若存在“多次聚众斗殴”这类法定情节之一,则应根据法律规定,对首要分子及其他积极参与者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聚众斗殴罪很严重怎么判
关于聚众斗殴犯罪行为的量刑标准,需要依据相应情节进行评估。按照通常的原则,对于组织者以及其他积极参与的成员,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等处罚措施。然而,如果存在如下四种特殊情形之一,那么对于组织者及其他积极参与者,将可能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1.多次实施聚众斗殴行为;2.聚众斗殴的参与人数众多且规模较大,社会影响极其恶劣;3.在公共场所或交通要道上进行聚众斗殴,导致社会秩序严重混乱;4.使用武器装备进行聚众斗殴。
聚众斗殴罪不认可未遂形态,一旦斗殴行为实际发生即构成既遂。双方开始斗殴前的召集、对峙等均为预备行为。若因外部因素斗殴未实施,仅属预备阶段,故不存在未遂。预备阶段应依法定罪,但可考虑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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