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西法律咨询 > 河池法律咨询 > 河池离婚法律咨询 > 第二次离婚诉讼书与第一次离婚诉讼书有哪些区别

第二次离婚诉讼书与第一次离婚诉讼书有哪些区别

魏** 广西-河池 离婚咨询 2022.09.14 12:46:08 493人阅读

第二次离婚离婚诉讼书与第一次离婚诉讼书有哪些区别

其他人都在看:
河池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河池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二次离婚诉讼书和第一次离婚诉讼书的在格式上是一样的,所不同的就是两者的事实和理由不一样。这里的诉讼理由主要针对的是第一次离婚诉讼书之后的一些事实和现象,因此和第一次离婚诉讼书的书写有着本质的区别。
2.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022-09-14 12:48:08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