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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受贿罪中"多次索贿"的认定

李* 安徽-阜阳 贪污受贿辩护咨询 2022.09.13 21:17:51 473人阅读

受贿罪中"多次索贿"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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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受贿人构成索贿必须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一是主动性。受贿人主动以明示与暗示的方式要求行贿人给予自己财物,而不是被动等待行贿人给予财物。
二是索取性。受贿人只要向行贿人索要财物,就构成索贿。
三是交易性。
【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2022-09-13 21:19:51 回复

贿赂罪是指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行为。介绍贿赂罪在主观方面属于故意,即明知是在为受贿人或者行贿人牵线效劳,促成贿赂交易。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行贿人和受贿人之间进行联系、沟通关系、引荐、撮合,促使行贿与受贿得以实现的行为。构成介绍贿赂罪还必须具备情节严重的条件。《刑法》有关介绍贿赂罪的条文规定:第三百九十二条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索贿在《刑法》的规定中的从重情节。认定。二罪的类型主要有两种类型: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但是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正当,被动接受他人贿赂的是。主要特点是向他人索要财物。索取他人财物的,不影响罪的认定: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主动向他人索要财物的是索贿的,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必须同时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条件,没有主动索要的行为,两者的区别一目了然,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实现,均可构成犯罪,索取他人财物的行为。的主要特点是被动。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不论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索贿:一,才能构成罪

您好,关于受贿17万其中有一次索贿能缓刑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7万元,属于数额较大,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自首、退赃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可以争取判缓刑。
1、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第三百八十六条对犯罪的,根据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2、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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