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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家玲律师

刘家玲律师,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浙江大学法律硕士,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精通企业风险防范、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婚姻家事析产、刑事辩护取保候审等,善于独辟蹊径,开拓思路,为客户提出法律痛点,并制定相应策略,参与处理了大量涉及保险公司的诉讼案件及银行的不良资产处置,法律事务和诉讼技巧娴熟,得到所有客户的一致好评。尤其在办理各类保险纠纷案件、交通事故案件中,为客户争取利益达上千万元。刘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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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仟仟律师,自2019年从事律师行业以来,获得所有当事人一致好评。律师职业生涯至今,主要从事婚姻家事、合同合约、刑事辩护领域,思维敏捷,不仅具备精深的业务能力,还具备超越一般的共情能力,在为每一个委托人提专业法律服务的同时,注重精神疏导,为委托人搭建心灵避风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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胥斐律师

胥斐律师,毕业于江苏南京大学,现为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人才战略委员会主任、内核委员会主任。在工作中不断研究学习,执业以来,尤其精于经济类犯罪的刑事辩护、商业纠纷、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债务追偿、婚姻及非诉讼案件的处理。胥斐律师乐于助人,工作认真,办事严谨,讲求团队合作。在执业过程中,以勤勉谨慎、恪守职责、诚信、优质高效的工作作风办理了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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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私自赠与给小三的房子配偶能要回吗

兰** 江苏-南通 财产分割咨询 2022.09.11 11:57:38 426人阅读

一方私自赠与给小三的房子配偶能要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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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这种赠与行为应认定为无效;夫妻中的另一方以侵犯共有财产权为由请求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我国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出轨有小三的行为是违反了公序良俗的法律原则,如果夫妻一方擅自将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无偿赠与给小三,显然是违背我国民法典的相关原则,这种赠与行为应当认定无效,因此,配偶是可以要求小三进行返还的。
2、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五条,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2022-09-11 11:58: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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