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山东法律咨询 > 淄博法律咨询 > 淄博财产分割法律咨询 > 军人转业复员费离婚时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军人转业复员费离婚时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刘** 山东-淄博 财产分割咨询 2022.09.11 09:26:38 389人阅读

军人转业复员费离婚时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其他人都在看:
淄博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淄博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由于国家并没有相关法律或条令规定军人转业费用的归属性质,分段考虑其归属性质:
1、凡根据军人婚前兵龄和军衔计算所得部分,应视为军人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2、凡根据军人婚后兵龄和军衔计算所得部分,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3、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赞等属于个人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022-09-11 09:27:38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