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情况的,未遂在过失犯罪中是否存在,在法律领域存在不同的说法。过失犯都是结果犯,发生结果才成立犯罪,故过失犯没有未遂成立的余地。另有观点认为,过失犯也有实行行为与结果,故过失犯也能成立未遂。而在理论上不管怎样讨论过失未遂的可能性,在实际结果中,过失未遂总是不可罚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根据《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第十六节盗窃罪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盗窃价值2000元,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33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如果不考虑其他因素的话,盗窃3000元应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认定标准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元至三千元为起点。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1、结果加重犯一般不存在未遂的情况。
2、刑法规定,结果加重犯是行为犯的对称,即以发生法定、有形的危害结果作为犯罪构成必要要件的犯罪,一般只存在加重结果问题,不存在既遂、未遂问题。
3、法律依据:《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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