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规定个人财产分割税收政策如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文件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离婚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2.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税:
(一)离婚财产分割。
(二)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三)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四)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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