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梅州法律咨询 > 梅州工伤认定法律咨询 > 员工因精神疾病自残的或自杀 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员工因精神疾病自残的或自杀 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王* 广东-梅州 工伤认定咨询 2022.09.06 06:17:50 490人阅读

员工因精神疾病自残的或自杀 可以认定为工伤

其他人都在看:
梅州律师 工伤赔偿律师 梅州工伤赔偿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职工因精神病自杀不能构成工伤。首先精神病不属于职业病的范畴,其次劳动者自杀的,属于劳动者自我伤害,即使满足认定工伤的条件,也不能被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022-09-06 06:18:50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工伤赔偿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