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辽宁法律咨询 > 葫芦岛法律咨询 > 葫芦岛同居法律咨询 > 恋爱期间转账是赠予物吗

恋爱期间转账是赠予物吗

何* 辽宁-葫芦岛 同居咨询 2022.08.29 16:50:40 454人阅读

恋爱期间转账是赠予物吗

其他人都在看:
葫芦岛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葫芦岛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情况下,基于恋人、订婚男女等特殊关系,为了表达爱意和升温双方感情而发生的有特殊意义的转账,如“520”“1314”等;或者在特定日期的转账,如“2月14日”“七夕”等,在无其他证据的情况下,会被认为是无条件赠与行为。两人恋爱关系结束时,赠与方要求退还的,一般无法得到支持。
2、但是如果双方有真实的借款意图,且存在微信转账、支付宝转账、银行转账等借款交付行为,即便是在恋爱期间,双方在法律上也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属于民间借贷。无论是恋爱关系存续期间还是分手以后,债权人要求返还的,债务人都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和法律规定予以返还。

2022-08-29 16:52:40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