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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怎么写?

刘** 甘肃-定西 土地征收咨询 2017.09.19 11:03:17 1534人阅读

我刚刚来到国土资源局上班,领导就安排让我写一个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公告,我就没见过这个,请问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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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
投标、开标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标书投入标箱。招标公告允许邮寄标书的,投标人可以邮寄,但出让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方为有效标书投入标箱后,不可撤回。投标人应对标书和有关书面承诺承担责任。
(二)出让人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标箱的密封情况,当众开启标箱,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投标人少于三人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本规定重新招标。
(三)评标小组进行评标。评标小组由出让人代表、有关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的单数。
评标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小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四)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
拍卖会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主持人点算竞买人
(二)主持人介绍拍卖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期、规划要求和其他有关事项
(三)主持人宣布起叫价和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没有底价的,应当明确提示
(四)主持人报出起叫价
(五)竞买人举牌应价或者报价
(六)主持人确认该应价后继续竞价
(七)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而没有再应价的,主持人落槌表示拍卖成交
(八)主持人宣布最高应价者为竞得人。
挂牌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起始日,出让人将挂牌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期、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在挂牌公告规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
(二)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填写报价单报价
(三)出让人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
(四)出让人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五)出让人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确定竞得人。

2020-12-10 12:56:16 回复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程序的适用范围有哪些呢一、适用范围(一)政府出让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和其他具有竞投性的项目用地;(二)原经划拨,因改变土地用途、使用条件等用于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的土地;二、申请人需提交的资料(一)政府批复;(二)挂牌出让申请;(三)收回土地使用权协议书;(四)测量蓝图及电子文件;(五)国有土地使用证;(六)其他所需资料。三、办理程序(一)、前期工作1、由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办理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手续;2、土地勘测规划室出具收回地块的1:500地形图;3、县规划局出具收回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4、委托地价评估机构评估拟挂牌地块的地价并出具评估报告;5、县政府拟定挂牌地块的出让底价、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报县土委会、市土委会组审定;6、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制定挂牌出让文件,包括:(1)挂牌公告;(2)竞买须知;(3)宗地图;(4)《竞买申请书》;(5)《报价单》;(6)《成交确认书》;(7)《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8)其他资料。(二)操作程序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组织挂牌出让工作。具体操作如下:(1)在挂牌前20天向社会发出公告,挂牌公告在当地主要报刊、电视台和网站发布;(2)在公告期内,接受社会各界人士咨询、接受申请、审查,竞买资料;(3)竞买人的资格经认可后,交竞买保证金,填写《竞买申请书》;(4)公告期满后,开始挂牌竞价(挂牌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5)在挂牌期内,接受竞买人的报价,填写《报价单》;(6)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审查确认最新报价后,更新竞买价格;(7)挂牌截止后,根据报价结果确定竞得人;(8)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9)在网站发布挂牌结果,并退回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10)国土局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出让合同的约定,收缴税费。(三)后期工作(1)挂牌结束后,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将《确认书》附本及有关资料,移交局用地股,完善手续;(2)国土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或用地批准文件;(3)竞得人按出让合同付清地价款及有关税费后,凭批准文件或收费凭据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程序的适用范围有哪些呢一、适用范围(一)政府出让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和其他具有竞投性的项目用地;(二)原经划拨,因改变土地用途、使用条件等用于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的土地;二、申请人需提交的资料(一)政府批复;(二)挂牌出让申请;(三)收回土地使用权协议书;(四)测量蓝图及电子文件;(五)国有土地使用证;(六)其他所需资料。三、办理程序(一)、前期工作1、由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办理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手续;2、土地勘测规划室出具收回地块的1:500地形图;3、县规划局出具收回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4、委托地价评估机构评估拟挂牌地块的地价并出具评估报告;5、县政府拟定挂牌地块的出让底价、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报县土委会、市土委会组审定;6、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制定挂牌出让文件,包括:(1)挂牌公告;(2)竞买须知;(3)宗地图;(4)《竞买申请书》;(5)《报价单》;(6)《成交确认书》;(7)《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8)其他资料。(二)操作程序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组织挂牌出让工作。具体操作如下:(1)在挂牌前20天向社会发出公告,挂牌公告在当地主要报刊、电视台和网站发布;(2)在公告期内,接受社会各界人士咨询、接受申请、审查,竞买资料;(3)竞买人的资格经认可后,交竞买保证金,填写《竞买申请书》;(4)公告期满后,开始挂牌竞价(挂牌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5)在挂牌期内,接受竞买人的报价,填写《报价单》;(6)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审查确认最新报价后,更新竞买价格;(7)挂牌截止后,根据报价结果确定竞得人;(8)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9)在网站发布挂牌结果,并退回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10)国土局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出让合同的约定,收缴税费。(三)后期工作(1)挂牌结束后,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将《确认书》附本及有关资料,移交局用地股,完善手续;(2)国土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或用地批准文件;(3)竞得人按出让合同付清地价款及有关税费后,凭批准文件或收费凭据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程序的适用范围有哪些呢一、适用范围(一)政府出让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和其他具有竞投性的项目用地;(二)原经划拨,因改变土地用途、使用条件等用于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的土地;二、申请人需提交的资料(一)政府批复;(二)挂牌出让申请;(三)收回土地使用权协议书;(四)测量蓝图及电子文件;(五)国有土地使用证;(六)其他所需资料。三、办理程序(一)、前期工作1、由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办理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手续;2、土地勘测规划室出具收回地块的1:500地形图;3、县规划局出具收回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4、委托地价评估机构评估拟挂牌地块的地价并出具评估报告;5、县政府拟定挂牌地块的出让底价、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报县土委会、市土委会组审定;6、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制定挂牌出让文件,包括:(1)挂牌公告;(2)竞买须知;(3)宗地图;(4)《竞买申请书》;(5)《报价单》;(6)《成交确认书》;(7)《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8)其他资料。(二)操作程序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组织挂牌出让工作。具体操作如下:(1)在挂牌前20天向社会发出公告,挂牌公告在当地主要报刊、电视台和网站发布;(2)在公告期内,接受社会各界人士咨询、接受申请、审查,竞买资料;(3)竞买人的资格经认可后,交竞买保证金,填写《竞买申请书》;(4)公告期满后,开始挂牌竞价(挂牌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5)在挂牌期内,接受竞买人的报价,填写《报价单》;(6)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审查确认最新报价后,更新竞买价格;(7)挂牌截止后,根据报价结果确定竞得人;(8)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9)在网站发布挂牌结果,并退回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10)国土局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出让合同的约定,收缴税费。(三)后期工作(1)挂牌结束后,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将《确认书》附本及有关资料,移交局用地股,完善手续;(2)国土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或用地批准文件;(3)竞得人按出让合同付清地价款及有关税费后,凭批准文件或收费凭据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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