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在深圳出了医疗事故,请问深圳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在哪里啊,谁能告诉我啊,谢谢
1.医疗机构委托的鉴定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2.委托鉴定的医疗机构具备企业医疗机构的《工商营业执照》;
3.委托鉴定的医疗机构具备《企业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法人代表与其《工商营业执照》的法人代表的身份相一致;
4.委托鉴定的医疗机构具备《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企业医疗机在《构组织机构代码证》中的“性质”项目明确为“企业”。
你好,我来回答你深圳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在哪里,首先医学鉴定委员会正确叫法应该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在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田贝一路21号。
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事故鉴定的组织,是由医疗纠纷发生地的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卫生行政部门下属的医学会,专门设有医学会,该委员会是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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