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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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离婚时夫妻双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该如何分割
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77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
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也就是你们如果离婚的时候啊,那个房子还没有拿到房产证,或者是买的小产权房或者经济适用房这样的未到全部所有权或无全部所有权的房子的,这样的房子在离婚时无法分割;
但是可以要求分配使用,主张使用权,所谓的使用权,也就是住在里面,另一方不要住或者是搬出去。
【法律依据】
《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七十七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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