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解答借款诈骗罪中名义借款人是否需承担法律责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名义借款人须对贷款负有还款义务,而实际借款人则不应被视为民间借贷关系中的债务人。在名义借款人与出借方订立借款协议时,只有当签约双方均出于自愿且真实表达了各自意愿的情况下,这份借款协议才会得到合法有效的认定,从而达成借款合意并建立起借款合同法律关系。为了维护合同相对性的原则,应由名义借款人享有和承担债务清偿的责任。
专业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利用借贷名义进行欺诈,非法占有财物且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诈骗罪。诈骗金额超过二万元即视为“数额较大”,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若金额达到“数额巨大”或“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刑罚将加重,最高可达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专业解答简而言之,欺诈行为通常涉及借款人以非法侵占为目的,通过编造或隐瞒真实情况来骗取较大数额的财物。若借款人的动机并非非法占有,也未使用欺骗手段获取财物,则通常不会被认定为欺诈。在判断时,还需考虑借款人的具体行为、手段和目的,以及涉及的财物数额等因素。
专业解答借贷关系是民事行为,而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动机。若借款仅为赌博,不构成诈骗罪。若明知借款用于赌博仍提供资金,等同于支持赌博犯罪,产生的债务为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
专业解答诈骗罪名涉及故意隐瞒或捏造事实,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的行为。例如,以工程项目为名借款,在规定期限内如数归还则不构成诈骗;若故意拖延或拒绝还款,则涉嫌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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