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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外国债务追收的技巧是什么呢?

李** 新疆-伊犁 债务纠纷咨询 2017.09.15 12:42:30 12人阅读

我公司现在准备进行国外的债务追收,但是我对追收技巧不是很清楚,所以我想要了解一下外国债务追收技巧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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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企业主要采用三种方式对债务进行追收。一是企业内部人员催收;二是委托法律部门;三是委托专业的商帐管理机构。
  项目企业内部处理法律诉讼专业的商帐管理公司效率一般较低较高客户关系最好最差中等时间最好/差最差最好费用最好/差最差中等保障不适用最好较大(信息来自:华夏信用出版《信用管理基础与实务》) 以上表格可以看出,如果采用企业内部处理,企业人员对客户的信息最了解,能够与客户保持直接的联系,及时对欠款做出反应。但是,企业内部的人员与债务的追回与否没有直接的奖惩办法,导致机会成本上升、影响商业信誉,最终导致帐款的收回无保障。毫无疑问,法律诉讼对欠款的追收有很好的保障,但是法律诉讼有一定的程序,具有强制执行性,致使企业与客户成为不可逆转的“冤家”。再有,诉讼前债权人要付给律师一定的费用,还有漫长的诉讼时间及诉讼结果难以保证欠款被收回。而专业的商帐管理公司在接受债权人的委托后,以第三方的姿态出现在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制定可行性的追收方案,对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与客户沟通,有良好的时间保证,对债务的追回有很好的保障。总之,三种方式各有利弊,为保证欠款及时、完整的收回,要求执行人员在案件追收前期,对案件本身要有详尽的了解与分析。
  从债务追收的成功率来讲,企业越来越倾向于寻找专业的商帐管理机构为其代理债务追收。一是,专业商帐管理机构充当了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润滑剂”作用。有时,企业不愿与债务人面对面的商讨,以至于造成双方的不快,导致欠款更加难以收回;二是,专业的商帐管理机构一般具有资信调查的能力和强大的追收网络,前期能够对企业的欠款做科学分析,并且向企业提供可行性的债务追收方案;三是,专业机构的人员素质较高。商帐管理人员应具备专业的法律和经济学知识,还要有良好的心理学、交际学知识,在面对每一次商帐案件时能够灵活应用,最大限度地为客户挽回损失;四是,专业的商帐管理机构更加看重案件的成功率,在国外被称为:“No payment, No charge”,即如不成功,不收取佣金。如果企业将债务人诉讼法律,就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法律费用,而且诉讼的结果难以保证,这时的企业就好比吃着难咽的野菜汤,苦不堪言。有关专家界定了专业机构与应提防和拒绝合作的机构之间的特征:
  商帐管理是由一批专业的法律专家与经济学家组成的高素质的团队。可信赖的商帐管理机构:应提防和拒绝合作的机构不仅提供一项“追帐”服务仅提供一项“追帐”服务,不具备诊断、分析案件的能力同时具有资信调查的服务完全不提供其他信用管理服务在本地、全国、世界拥有多家办事处和公司及合作伙伴仅在本地有办公室向本地、全国、世界提供“追帐服务”鼓吹“追帐”的成功率,任何案件都接,并声称没问题大型的征信数据库,企业的不良客户信用纪录,并公开不良客户的名单吹嘘自己在黑道、白道中的“有利”位置,没有数据库和网络制作可行性“追帐”方案,定期向客户通报案件的进展情况无“追帐”方案员工人数众多。一般由法律专业、经济专业的人才组成的队伍不超过5人,不具备专业的商帐管理素质对客户一视同仁,取费公开没有公开的报价单按15%~35%比例收取佣金收费低,较大的收缩性(信息来自:华夏信用出版《信用管理基础与实务》) “在赊销过程中,圆满结束的‘良性案件’是少数的。”专家提醒道。一笔欠款能否100%追回,不仅取决于商帐管理机构的专业素质,还要取决于案件本身的质量。这就要求企业时刻关注赊销出去的产品,对逾期帐款的天数进行有效的控制,因为,在商帐管理中“时间”是案件胜诉的关键因素。一个案件发生的时间得越短,欠款被追回的成功率越大。反之,成功率就越小。如图所示, 欠款发生后3-6个月的时间段是最佳的收款时间。

2017-09-15 12:45: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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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你的问题外国债务追收的技巧,为你做出以下解释:
一、诉讼时效问题
《民法通则》规定的普通诉讼时效是两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四年。如果在上述诉讼时效内债权人不主张债权,在法律上的胜诉权就将归于消灭,也就是说,债权人超过了诉讼时效再提起诉讼,其诉讼请求将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对帐龄即将超过两年的应收款,适宜诉讼的,一定要及时起诉。暂不宜起诉的,也要保留诉讼时效中断的书面证据。我们追款,应该多给债务人发出书面催收函件并尽量说服债务人签收确认,异地的可采用电报以便有据可查,并力争让债务人多写书面的欠条或还款计划,既达到诉讼时效中断的目的,又为诉讼准备了充足的证据。对于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的应收款,力争和债务人达成新的协议或者让债务人出具新的还款条,以形成新的债权债务关系。
二、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
保证即信誉担保,要求债务人提供我们可接受的相关公司的信誉保证并出具书面保证函。如果起诉,可将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保证人应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有的债务人提出实物抵债,债权人往往接受不了,要么是因为实物派不上用场,要么是因为抵债价格太高。但我们可以采取抵押或质押的方式。以不动产担保,叫抵押;以动产或权利担保,叫质押。抵(质)押不等同于抵债。设定抵(质)押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在担保物上一旦设定抵(质)押,担保物的所有权人便不能随意处分该物,限制了该物的流转。以后一旦起诉,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查封、拍卖、变卖抵(质)押物并优先受偿。即使债务人破产,接受了抵(质)押担保的债权人仍然优于其他普通债权人就该抵(质)押物优先受偿。对某些特定物设定抵(质)押,一定要履行登记手续,否则无效。以房产或土地使用权、车辆抵押,分别在国土、房产管理部门、公安车管部门登记;以股权质押,要记载于公司的股东名册上;以商标、专利、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质押,分别到商标局、专利局、版权局登记。由于未登记而造成抵(质)押无效,这方面的亏我们吃过不少。
三、查清债务人的工商登记情况,抓住每一个应承担债务的民事责任主体
工商登记是一个企业设立、变更、终止情况的真实记载。我们要查清楚债务人的开办单位或股东出资的情况,核实注册资金(财务上叫实收资本)到位了没有。如果股东或开办单位出资不实,应以虚假出资额或抽逃出资额为限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对于非公司制的企业法人,如果注册资本的出资没有达到《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最低限额,开办单位应对其全部债务承担责任。我们可以将股东或开办单位列为共同被告一并起诉,对债权人而言,多了一个还款保障。即使我们没有债务人注册资本不到位的确凿证据,但只要有初步证据,就可以一并起诉股东或开办单位。上了法庭,举证责任就在股东或开办单位了。你说你出资到位了,光有验资报告还不行,前几年验资程序本来就不规范,就是现在,几百块钱也可以买到假的验资报告,你必须拿出证明你出资到位的会计凭证来,实收资本帐可以作假但会计凭证是伪造不了的。当然,假如股东或开办单位出资真的到位了,我们也就放弃对其诉讼请求了,我们也就放弃对其诉讼请求或者由法庭驳回,告错了也无所谓。这是一种诉讼策略。假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虚假的验资报告,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会计师事务所还应以虚假验资金额为限对债务人的债务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我们也可一并将会计师事务所推上法庭。有时我们通过调查债务人的工商档案,还可查明债务人挂靠开办单位,名为全民、集体,实为私营企业。由于私营独资、合伙企业主对其债务承担的是无限责任,我们也可将其法定代表人列为共同被告,由其法定代表人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油品圈子里这样的企业还不少。还有一种情况,债务人未经正常清算程序便歇业或被吊销营业执照了。有的债权人一看,债务人都不存在了还怎么追款,财务上便做了呆帐处理。其实不然,如果债务人未经正常清算程序,可以状告其开办单位作为被告参加诉讼,由清算的资产偿债。还有的债务人内部承包了,也可以将承包人一起告,承包人对债务人的债务负连带责任。总之,承担债务的被告越多,对债权人的保障就越大。
四、查清债务人的资产状况
我们追款的同志,一定要有高度的职业敏感,对债务人的资产状况要通过各种方式、手段摸清、排查,以便诉讼程序中提交给法院查封、冻结。上门追债,要记清债务人的车牌号码、办公地址、职工宿舍的门牌号码,到车管、国土、房产部门核实债务人车辆、房产的产权及抵押情况,到工商局查询债务人开办的属下企业。诉讼程序中,债务人对外投资的股权也是可以查封、拍卖的。我们尽可能地在债务人处查阅其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或固定资产明细帐。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债务人的应收款,如果我们有确凿证据证实,在诉讼程序中也可以申请法院查封债务人的对外债权,由债务人的债务人直接向我们清偿债务,在法律上叫代位执行。对于债务人的资产,容易忽略的还有其无形资产,包括商标、专利、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这些都可以查封、拍卖。
五、做好财产保全措施
我们办的每一单追款案件,毫无例外地都要申请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就是在法院判决之前先行查封债务人的资产。判决能不能顺利执行,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保全措施成功与否。做好财产保全措施,又是建立在上面所讲的查清债务人资产的基础上。一般来讲,判决前查封了债务人的资产,对债务人往往会有压力,迫使债务人主动还款或者和解,因为执行程序中以拍卖的方式处分债务人的资产,债务人受到的损失会更大。另处,如果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港、澳、台或外籍人士,可以申请法院扣留护照、回乡证等出入境证件。根据我们的司法实践经验,这一招比民事拘留还灵,执行程序中不还清欠款便不能出境。
六、运用好支付令的方式追款
民事诉讼法规定了督促程序,对于债权债务关系明确,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债权人可以不经起诉而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向债务人发出督促还债的支付令后,如果15天内债务人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支付令的好处是简单快捷,节约诉讼成本,申请一件支付令仅需交费100元。

2017-09-15 12:44: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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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通则》规定的普通诉讼时效是两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四年。如果在上述诉讼时效内债权人不主张债权,在法律上的胜诉权就将归于消灭,也就是说,债权人超过了诉讼时效再提起诉讼,其诉讼请求将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对帐龄即将超过两年的应收款,适宜诉讼的,一定要及时起诉。暂不宜起诉的,也要保留诉讼时效中断的书面证据。我们追款,应该多给债务人发出书面催收函件并尽量说服债务人签收确认,异地的可采用电报以便有据可查,并力争让债务人多写书面的欠条或还款计划,既达到诉讼时效中断的目的,又为诉讼准备了充足的证据。对于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的应收款,力争和债务人达成新的协议或者让债务人出具新的还款条,以形成新的债权债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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