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已经摔到了,现在在处理责任的问题,咨询大家关于超市摔倒举证责任需要怎么处理呢?
超市对顾客在其超市内摔倒受伤的事实无异议,法院予以确认。顾客在举证期限内向法庭提交医疗费收据等相关证据,其举证义务已完成。如果超市对顾客在其超市内摔倒受伤的事实有异议的,此时的举证责任就由商场承担,比如提供监控资料等。而且,但超市作为管理者,对整个超市应该具有监控能力,其举证能力远远高于作为消费者的顾客,超市未提供不存在过错或者存在其他免责事由的证据,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2017-09-11 06:24:01 回复专业解答根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作为顾客,应就其在超市商场内发生了损害事实及产生的损害后果承担举证责任,超市应当就其对顾客损伤不存在过错或者存在其他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律师解析 顾客由于超市未能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致使滑倒受伤的,责任由超市负责。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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