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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未履行完毕的附随义务应该怎么样办理

杜* 山西-运城 破产清算咨询 2022.07.09 10:54:55 300人阅读

破产未履行完毕的附随义务应该怎么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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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破产法》第18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
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
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
第2款规定: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是,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

2022-07-09 10:55: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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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产未履行完毕的附随义务应该怎样办理

    专业解答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企业法人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企业职工的权利首先应当得到保护,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应当优先支付,以保障广大职工重新就业前基本的生活需要。

    2024.08.14 229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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