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陕西法律咨询 > 安康法律咨询 > 安康刑事立案法律咨询 > 什么标准下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才立案

什么标准下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才立案

张** 陕西-安康 刑事立案咨询 2022.07.03 18:06:19 369人阅读

什么标准下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立案

其他人都在看:
安康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安康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发行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
(二)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有效证明文件或者相关凭证、单据的;
(三)利用募集的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
(四)转移或者隐瞒所募集资金的;
(五)其他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2022-07-03 18:07:19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律师解析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