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四川法律咨询 > 宜宾法律咨询 > 宜宾贪污受贿辩护法律咨询 > 对挪用公款罪量刑时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对挪用公款罪量刑时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谢** 四川-宜宾 贪污受贿辩护咨询 2022.07.02 13:52:04 343人阅读

挪用公款罪量刑时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其他人都在看:
宜宾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宜宾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或者给他人使用。挪用公款给私有公司、私有企业使用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2、挪用正在生息或者需要支付利息的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但在案发前全部归还本金的,可以从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给国家、集体造成的利息损失应予追缴。挪用公款数额巨大,超过三个月,案发前全部归还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3、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挪用时间和是否归还的限制。在案发前部分或者全部归还本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挪用公款存入银行、用于集资、购买股票、国债等,属于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所获取的利息、收益等违法所得,应当追缴,但不计人挪用公款的数额。
4、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数额较大和挪用时间的限制。

2022-07-02 13:53:04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