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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问一下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性质是什么

李** 江苏-宿迁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咨询 2022.07.01 11:00:27 385人阅读

你好问一下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性质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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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附带民事诉讼的性质,首先是一种民事诉讼。也就是说,这种诉讼活动所要解决的问题性质是民事损害赔偿。在实体法上应当受民事法律规范调整,在程序上,除刑事诉讼法有特殊规定的以外,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诉讼原则、强制措施、诉讼证据、先行给付、诉讼保全、调解、和解、撤诉反诉等,都要遵循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进行。附带民事诉讼又是一种特殊的民事诉讼。这种要求损害赔偿的诉讼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引起的。被告人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在刑法上构成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在民法上又属于民事侵权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两种责任虽然性质不同,却根源于被告人的同一违法行为。正因为如此,才有可能在一种诉讼过程中同时解决这两种不同性质的责任,这是附带民事诉讼的基础。

2022-07-01 11:02:27 回复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9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起”。这就说明,被害人只要在刑事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就应当认为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效性就没有超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提起的时效,而不必受单纯民事诉讼时效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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