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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过失犯罪存在犯罪预备吗

李* 安徽-合肥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2.06.30 03:06:12 374人阅读

我想咨询一下过失犯罪存在犯罪预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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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过失主要有两种:一种为疏忽大意(造成了损害),一种是过于自信(以为能避免,但未能避免损害),两种都是在后果已经成立之后,才有过失之说。也就是说,如果未遂,或者中止,则过失的后果(损害)不会发生,也就没有过失。而如果有了预备,则不成立过失,就成了故意。《刑法》第十五条 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2022-06-30 03:08:12 回复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着手进入实行阶段就停止下来的犯罪停止形态称之为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

制造条件:如调查被害人活动情况;跟踪被害人行踪;出发前往犯罪地点或者守候被害人的到来;诱骗被害人到犯罪场所等。以上是关于哪些行为属于犯罪预备的解答。

犯罪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形态则是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留在预备阶段的停止形态。我国刑法理论一般认为,行为符合犯罪构成是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根据,犯罪预备行为也有其犯罪构成,它是一种具备修正的构成要件的犯罪未完成形态。这是追究犯罪预备行为的刑事责任的法理根据。犯罪预备行为虽然尚未直接侵害犯罪客体,但已经使犯罪客体面临即将实现的现实危险,因而同样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犯罪预备行为同样具有可罚性。我国刑法第22条第2款认可了这一学说,规定对于预备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考虑到犯罪预备行为毕竟尚未着手实行犯罪,还没有实际造成社会危害,刑法又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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