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双方不具备夫妻权利义务关系,所以不属于家暴,而是侵犯人身权利。当事人可以报警,情节轻微的,可以进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涉嫌违法犯罪,会受到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法律依据
律师解析 处对象同居发生家暴造成受害人轻伤的,算犯法构成故意伤害罪。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律师解析 不能。 因为女方与他人同居也是过错方。 只有无过错的一方才有向法院申请离婚损害赔偿的权利,妻子即使是因为老公家暴而与他人同居,也是属于有过错的一方,双方都有过错的,任何一方都没有权利申请离婚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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