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西法律咨询 > 九江法律咨询 > 九江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 合同纠纷多久才能够结案

合同纠纷多久才能够结案

陈** 江西-九江 合同纠纷咨询 2022.06.24 17:16:09 420人阅读

合同纠纷多久才能够结案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九江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九江合同事务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结论:一般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解析:
通常对于合同纠纷诉讼分为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其中:
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要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如果还需要延长的,需要再次提出申请。
要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需要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理完成。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需要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2022-06-24 17:45:20 回复


一、遗产继承纠纷能够调解吗继承纠纷主要通过三种途径来解决,分别是:自行协商解决;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向人民提讼。所谓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调解继承纠纷时主要依据继承法和有关法规调解,坚持男女平等、养老育幼、互助团结、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发扬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道德风尚,巩固新型的家庭关系。因此遗产纠纷是能够调解的。
二、遗产继承纠纷调解注意什么
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这是我国法制的一个重要原则。《继承法》第斗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为此,在调解工作中应注意掌握:
①在同一继承顺序中,男女都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②男女双方互有继承权,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③维护寡妇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法律允许寡妇带产再嫁。
2、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即从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生前所尽的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情况,决定其继承权的取得或丧失,继承份额的有无、多寡。坚持这一原则,在调解工作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对被继承人尽了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割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割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
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④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⑤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⑥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3、在调解中要遵循养老育幼、团结互助的原则。为此,在调解分割遗产时,除了各继承人的情况相同实行平均分割外,
首先应当考虑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老年人的赡养和对无劳动能力的未成年人的抚育。在法定继承中,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力的老年人在分配遗产时,在一般情况下,应得到较多的份额;在遗嘱继承中,遗嘱人不能遗嘱剥夺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力人的继承权;在清偿继承人债务时,亦应留下未成年人和丧失劳动能力人的应得继承份额,
然后再清还债务。
其次再考虑每个成员对家庭生活贡献大小,协商处理继承问题。对被继承人生前有虐待、遗弃行为的继承人,应依法不准其继承。但要向他讲明道理,增强公民的道德观念和法律意识,稳定家庭关系和经济秩序。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分家析产纠纷判决书,如果是当庭宣判,判决书在宣判后十日内下达,如果是定期宣判,在宣判时下达。
宣判有两种,一种是当庭宣判的,一种是定期宣判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人民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
在审理期限方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您好,关于赡养纠纷强制执行需多久才能执行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这说明对具有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不经申请,由依职权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
1、向做出生效判决或调解书的提交申请,要求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2、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3、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4、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5、建议依法处以司法罚款和拘留。
6、要求依法追究拒不履行生效裁决罪。
查询是指人民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
冻结是指人民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
《民事诉讼法》第222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查封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是指人民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财产贴上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的执行措施。
在执行过程中,还会出现被申请执行人不仅逾期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且还将财产转移起来,拒不向人民交待自己真实的财产状况。针对这些情况,《民事诉讼法》第227条第1款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装饰合同纠纷
5893人阅读

房屋室内装饰一直是富有活力的行业,在进行装饰前一般都会签署装饰合同,今天小编为大家介绍最新房屋装修装饰合同有哪些内容,装饰合同纠纷如何处理,以及装饰合同纠纷解决途径等知识,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合同诉讼
6791人阅读

合同诉讼是诉讼案件中较为常见的种类之一,当然签订的合同的初衷就是各方达成共识,通过合同来约束各方从而保障相关人员合法权利的,那么合同诉讼有效期时间规定有哪些,合同起诉注意事项有哪些,民间借贷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呢!

复印机租赁合同
4070人阅读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需要复印一些东西,有些企业或单位有可能会租赁复印机,那么复印机租赁合同范本是什么,复印机租赁合同模板是什么,彩色复印机租赁合同怎么写呢,来了解一下,希望这些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技术服务合同范本
4425人阅读

技术服务是现在和未来都十分富有活力的服务形式,今天来为大家介绍技术服务合同范本,那么工程技术服务合同范本是什么,it技术服务合同范本是什么,网络技术服务合同范本是什么,希望这些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技术服务合同纠纷
4731人阅读

技术服务是服务行业中的一种,那么当发生技术服务合同纠纷时应该怎么处理呢,今天小编就来为你介绍此类合同的有关知识,更多内容尽在律图百科栏目,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合同事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