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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构成侵权吗

何* 辽宁-葫芦岛 著作权咨询 2022.06.22 11:17:58 477人阅读

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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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的使用不构成侵权。反之则构成侵权。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27条,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进行演出,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2022-06-22 11:19: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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