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考虑到文学、艺术作品的多样性,《民法典》第1027条区分两种情况作了规定: 一是行为人发表的文学、艺术作品以真人真事或者特定人为描述对象的情形。二是行为人发表的文学、艺术作品不以特定人为描述对象。 也就是说,行为人发表的文学、艺术作品不以特定人为描述对象,仅是其中的情节与某人相似的情况下,不宜对号人座,不构成名誉权侵害。 因此,判断某--作品是否不以特定人为描述对象,关键不在于该作品是否指名道姓,而要从实质上认定该作品所描述的对象是否合理地指向现实中的真实人物。
律师解析 考虑到文学、艺术作品的多样性,《民法典》第1027条区分两种情况作了规定: 一是行为人发表的文学、艺术作品以真人真事或者特定人为描述对象的情形。二是行为人发表的文学、艺术作品不以特定人为描述对象。 也就是说,行为人发表的文学、艺术作品不以特定人为描述对象,仅是其中的情节与某人相似的情况下,不宜对号人座,不构成名誉权侵害。 因此,判断某--作品是否不以特定人为描述对象,关键不在于该作品是否指名道姓,而要从实质上认定该作品所描述的对象是否合理地指向现实中的真实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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