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情况下离婚时妻子没有为丈夫偿还高利贷义务,如果贷款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或夫妻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就符合《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共同偿还该高利贷的本金和合法的利息,非法的利息可以不用偿还。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专业解答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丈夫欠高利贷和信用卡的钱没还,妻子有义务还吗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专业解答丈夫所欠的高利贷在离婚以后妻子和儿子一般是没有义务偿还的。但是,如果该笔高利贷本身用于家庭的生产经营,或者配偶也有享受到过该笔高利贷的利益,那么该高利贷是属于共同债务,还高利贷的时候国家规定的利息之内妻子也要依法偿还,但儿子没有帮父亲还款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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