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没有强制性,但是可以凭借劳动仲裁的裁决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1、仲裁裁决书包括两种,一是商事仲裁,二是劳动仲裁。无论哪种仲裁裁决书,选择执行法院时,第一要选择被执行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第二,选择被执行人的主要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2、执行,又叫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书、确认调解协议裁定书、支付令、劳动仲裁裁决书、商事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等。这些法律文书生效后,义务人就应当按照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自动履行。如果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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