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今天的话题是,侵犯著作权罪的行为方式表现为哪些? 第 一、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行为之 一,且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将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具体的行为表现方式如下: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即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他人作品。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第 二、以营利为目,销售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将构成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因此,该罪的行为表现方式为销售侵权复制品,如销售盗版书籍,数额巨大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 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中的危害行为,是指由行为人的意识、意志支配的违反刑法规定的危害社会的客观活动。 刑法中的危害行为具体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但概括起来无非两种基本形式,即作为和。
(一)作为 作为,即积极的行为,是指以积极的身体举止实施刑法所禁止的行为。作为是危害行为的主要形式,在我国刑法中,绝大部分犯罪一般情况下通常以作为的形式实施,如故意罪、放火罪等;许多犯罪只能以作为形式实施,如抢劫罪、盗窃罪、罪等。刑法意义上的作为一般并不仅指一个单独的举动,而通常是由人的一系列举动所组成。如抢劫行为由接近被害人、实施暴力或威胁、劫取财物等动作组成。作为不仅反映利用自己身体实施的积极举动,还包括利用他人、利用物质工具、利用动物乃至利用自然力实施的举动。如教唆幼童偷窃他人财物、使用剧毒物、训练恶咬人、决水破坏农田等。
(二) ,即消极的行为,是指不实施其依法有义务实施的行为。在我国刑法中,有的犯罪只能由构成,如遗弃罪,这种犯罪称为纯正犯;还有的犯罪虽然通常情况下由作为形式实施,但也可以由形式实施,这种情况下构成的犯罪称为不纯正犯。需要注意的是,犯并不是指行为人没有实施任何积极的举动,而只是指行为人没有实施法律要求其实施的积极举动。因此,行为人通过实施一些积极的举动而逃避法律要求其履行的特定义务时,并不影响犯的构成。如行为人把年幼子女带至深山老林然后予以抛弃以逃避抚养义务,这仍属于犯而非作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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