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登记牌照的车辆只能在浙江本地所属车管所申请解决过户,不能在其他地区解决过户手续。 能够在浙江解决完毕车辆过户手续之后,由受让方到信阳申请解决车辆落户上牌手续。 《机敏车登记限定》: 第十八条已注册登记的机敏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敏车所有人应当自机敏车托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机敏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牵涉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做法和交通意外处置完毕。 第十九条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敏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敏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敏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敏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敏车登记证书;
(四)机敏车行驶证;
(五)隶属海关监管的机敏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准许的转让证明;
(六)隶属超出检验有效期的机敏车,还应当提交机敏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意外职责强制保险凭证。 现机敏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范围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敏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要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敏车号牌号码,在机敏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再次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现机敏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范围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本限定第十三条的限定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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