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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可以索要彩礼和日常的花费么?

ask****813 四川-成都 彩礼咨询 2022.06.01 07:29:51 369人阅读

请问离婚后可以索要彩礼和日常的花费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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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双方有没有领取结婚证?有没有真实的夫妻共同生活呢?

2022-06-01 13:59:16 回复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8871条

需要具体分析,了解更多的信息

2022-06-01 09:27: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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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结合你们的具体情况来看。

2022-06-01 09:21: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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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原因

2022-06-01 08:53: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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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有多久?

2022-06-01 08:48:36 回复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17004条

结婚多久了

2022-06-01 08:40: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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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16034条

看在一起生活多久了?可委托我为你代理。

2022-06-01 08:13:57 回复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208615条

你们结婚多久了

2022-06-01 07:51: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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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已经办理结婚登记的,就不需要返还彩礼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若双方确实没有共同生活,那应该退还彩礼。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自愿、离婚自由,夫妻任何一方都有要求离婚的权利和自由,请求离婚是男方的权利。所以,如果是到法院起诉离婚:女方无权要求男方赔偿“名誉损失费”。也就无所谓“赔偿多少”了。但如果是和男方协议离婚:你可以向男方索要赔偿,要多少都可以,只要他答应给就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此条件的规定,标志着人民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于彩礼纠纷问题如何处理作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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