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四川法律咨询 > 成都法律咨询 > 成都公司经营纠纷法律咨询 > 办资质需要什么条件呢?

办资质需要什么条件呢?

ask****447 四川-成都 公司经营纠纷咨询 2022.05.25 18:39:34 395人阅读

办资质需要什么条件呢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成都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成都公司经营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33045条

你好,你这边是办理什么资质呢

2022-05-25 18:59:56 回复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244条

请问是办什么资质?

2022-06-02 17:54:37 回复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2073条

你好,需要办理什么资质呢

2022-06-02 14:59:34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特许经营权的质押一般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特许经营权人作为出质人与债权人订立质押合同。在质押合同中应当明确以下内容,包括
1、特许经营权的专门收费账户,在质押后,应当对于收费的专门账户进行设定,控制收费质押的期限质权实现的方式。代位行使收费权和完全控制账户,或者拍卖和转让权利登记和备案批准,权利往往是政府部门批准或者许可的,质押同样要经过批准权利转让的限制等内容。
2、经过批准。特许经营权往往是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的,有时带有专营性质。具有非常强的特殊性,对于经营人的要求比较高。质押合同订立前最好征求原有关批准部门的意见,在取得有关部门的同意后再将质押合同送有关部门批准。否则,会影响质押的效力。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担保法及物权法等法律的规定,股权质押合同是适用于流质条款的,质权权人不得约定出质人未清偿债务时,质权归质权人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六十六条出质人和质权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第六十七条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对于股权质押合同可以适用流质条款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担保法及物权法等法律的规定,股权质押合同是适用于流质条款的,质权权人不得约定出质人未清偿债务时,质权归质权人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六十六条出质人和质权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第六十七条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展开更多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公司经营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