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
法人变更所需提交以下材料:
申请变更单位名称、法定
代表人、住所地址的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变更申请文件;
二、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
法人证书;
三、《测绘资质证书》正、副本;
四、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还应当提交企业法人的章程、
董事会决定以及第五条规定的
四、
六、十项中相应专业技术人员、仪器设备的材料,或者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五、住所地址变更的,还应当提交第五条规定的九项材料。
六、符合规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任命(聘用)文件、
劳动合同、毕业证书、
身份证等证明材料;
七、符合规定数量的测绘仪器设备统计表、省测绘局认可的测绘仪器检定单位出具的检定证书、购买发票、调拨单等证明材料;
九、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主要包括:
⒈专业技术人员的有关
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⒉工作单位调动的专业技术人员与原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法定
退休年龄之前
办理退休手续)的证明材料;
⒊企业法人的章程或者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
⒋其他需要补充提交的证明材料。
十、单位住所及办公场所的房产所有权证或者
租赁协议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