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上没有规定从立案到开庭的具体时间,由主审法官酌情安排,但法律对整个审理过程规定了明确的时限。以下是民事案件的一审期限。
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1、具体要看案情和案件数量而确定,法律对此没有规定,法律只对审限有相关的规定;
2、如果案情复杂,则普通程度审理(由法官、审判长以及陪审员三人审理),一般是六个月结案;
3、如果案情简单,则是简易程序(一位法官审理),一般是三个月审结;
4、法律依据:
1)《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离婚诉讼按照普通诉讼案件的程序去进行立案审理,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诉讼立案后在什么期限内开庭。开庭时间根据会法院案件的数量、案件本身的难易程度,是否能找到被告、原被告收取到起诉书、答辩书的时间来决定。根据司法时间来看,离婚诉讼一般在法院予以立案后的一个月内予以开庭审理,但这时间并不是固定不变的。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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