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虽然父母离婚,无论子女归谁抚养,父母仍然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其具有的监护权仍然存在,既然离婚后的父母都是法定监护人,那么一方未征得对方同意,擅自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其行为就明显侵犯了另一方的监护权,属无效的民事行为,另一方到人民后,人民得以判令撤销,责令其恢复原有姓名。民法通则九十九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也就是说当该子女成年后,是否变更姓名及变更何姓名则由该成年子女自己决定,任何人不得横加干涉,这是对于成年公民来说的,对于未成年子女来说,父母一方能否擅自更改其姓名的。单方面变更子女姓氏的行为是无效的,行为人所承担的民事责任是恢复原状,即恢复子女的原有姓氏。综上,未经父亲同意,母亲不得将孩子姓氏改随自己,更不能改随继父性氏,否则,就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解答如下, 案例回放:2014年3月,A和妻子B离婚,五岁的女儿随母亲B生活。2015年12月,B经朋友介绍和在县城做生意的C结了婚。得知消息的A还在为B祝福时,哪知B却做了一件让他做梦都没有想到的事情。A:“前几天我去县城看我女儿,女儿居然告诉我妈妈跟她说她以后就姓王,不姓林了,我当时听了就快蒙了。”随后,气愤至极的A立刻找到了B。B的回答更是让他吃了一惊!B称觉得现在一家三口一个人一个姓不好听,就跟别人说女儿姓王。A说她是我的女儿,我姓林,女儿就只能姓林,你跟我换回来。二人为此争得面某耳赤,互不相让。此后,A多次找到B,可是还是没有结果。A怎么也不能接受B将女儿改姓的事实,但是面对B的态度,他又无可奈何。那么面对这种状况,A该怎么办呢法律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九条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解答如下, 案例回放:2014年3月,A和妻子B离婚,五岁的女儿随母亲B生活。2015年12月,B经朋友介绍和在县城做生意的C结了婚。得知消息的A还在为B祝福时,哪知B却做了一件让他做梦都没有想到的事情。A:“前几天我去县城看我女儿,女儿居然告诉我妈妈跟她说她以后就姓王,不姓林了,我当时听了就快蒙了。”随后,气愤至极的A立刻找到了B。B的回答更是让他吃了一惊!B称觉得现在一家三口一个人一个姓不好听,就跟别人说女儿姓王。A说她是我的女儿,我姓林,女儿就只能姓林,你跟我换回来。二人为此争得面某耳赤,互不相让。此后,A多次找到B,可是还是没有结果。A怎么也不能接受B将女儿改姓的事实,但是面对B的态度,他又无可奈何。那么面对这种状况,A该怎么办呢法律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九条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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