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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原告主体变更是什么意思啊?

桂** 重庆-巫溪县 债务纠纷咨询 2017.08.16 17:50:58 1256人阅读

我想咨询一下债权转让原告主体变更是什么意思啊?请专业人士帮我解答一下这个问题,好吗?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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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权让与的方式及成立要件
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由此可以看出,债权让与采用通知的方式,通知到达债务人即发生转让的效力。至于如何通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采用直接、邮寄、口头送达任何一种方式,但无论何种方式都须以能够到达债务人为前提,且需收集相应的证明材料。另外,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还规定了下列债权不得转让: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法律规定不得转让。也就是说,在以上法律规定的三种情况下,即是债权人履行了债权让与的通知义务,也不发生债权转移的法律效果。

2017-08-16 17:58: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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