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非常专业的问题,作为一个普通的公民还有很多事情不太清楚,还是要求助于专业人员,请问债权转让后诉讼时效是否会中断?
债权债务概括移转是指把全部或某一特定的债权、债务全部移转给受让人,而不仅仅是权利或义务的移转。债权债务概括移转可为全部债权债务的移转,也可为部分债权债务的移转。那么债权债务概括移转的形式有哪些呢?接下来为大家详细介绍。
一、合同承受
也就是一方当事人把自己合同的全部权利、义务,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后,移转给第三人。
合同承受,必须符合以下要件:
1、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存在,这是合同承受的根本前提;
2、所承受的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在单务合同中,当事人或者仅承担义务,或者仅享有权利,单务合同的移转不是债权债务的概括移转;
3、原合同出让人必须与第三人达成移转协议;
4、合同承受必须经过对方当事人同意。
合同承受的效力是指原合同当事人的一切债权债务关系由第三人承担,原合同当事人脱离合同关系。
二、企业合并
企业合并包括一个企业或其一部分被另一个企业所吸收或几个企业合并为一个新的企业。企业合并后,因合并而消灭的企业对第三人的债权债务,全部由合并企业承担。
如果只是企业的一部分被其他企业吸收,则此企业债权债务关系由存续的企业部分与合并了部分该企业的企业,共同协商处理。
以上是为大家介绍的债权债务概括移转的形式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债权转让后诉讼时效是否中断,学术界和司法实践中均有争议。有人认为,债权转让给受让人后原来的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有人认为,债权转让并不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原来的诉讼时效应继续计算。上述司法解释基本采纳了第一种观点,该司法解释第10条规定,债务人在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通知上签章或者签收债务催收通知的,诉讼时效中断。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的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中,有催收债务内容的,该公告或通知可以作为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的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时,根本不可能发生诉讼时效中断,只有将债权转让的事实通知债务人后才有可能发生诉讼时效中断。债权转让通知,目的在于指示债务人向受让人履行债务,具有债权转让对债务人生效的效力,并不当然具有向债务人主张债权的意义。因此债权转让通知并不当然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但如果说债权转让通知中同时有催收债务的内容,或债务 人收转让通知后表示同意履行义务,债权转让通知就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这才符合《民法通则》第140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的规定精神。因此,将债务人在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通知上签章作为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显然是不妥的。
2017-08-16 12:21:11 回复专业解答债权转让行为可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止或中断,在债权转让过程中,作为债权人的一方有义务向债务方进行告知,若未能履行此项义务,则此次债权转让将对债务人不产生效力。此外,值得一提的是,当债权发生转让时,与之相关的从权利同样跟随主权利一起发生变更。
专业解答股权转让协议效力的争议诉讼时效,要是符合特定条件,是能够中止的。比如,当事人自己提出或表示愿意履行义务,就会导致中止,这时时效会重新开始计算。但是,必须得注意,中止得有法律明文规定和充分证据支持,以保证合法性和公正性。
专业解答债务转让影响诉讼时效。明确还款期限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满后的3年。若债务人出具未注明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自债权人接收欠款条之日起重新计算3年。未设还款期限的民间借贷,虽不受诉讼时效限制,但受20年最长保护期限制。
专业解答在法律制度中,债权转让可中断诉讼时效。债权人转让债权时,需通知债务人,否则转让对债务人无效。此外,值得关注的是,当债权发生转让之时,其相关联的从权利亦随同被一并转让。
专业解答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债权转让后诉讼时效是否中断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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